法律问答

我是武汉农村户口家族在武汉买房吗?

2020-03-14 22:47: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土地确权以户为单位,和人口无关。

    1、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前两项规定的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确认的,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推选。


    2、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
    “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等法律法规,家庭承包方式的调查结果由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签字确认;其他方式承包的调查结果,由其他方式的承包方代表签字确认。
  • 房屋买卖怎样过户有以下几点步骤: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
    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
    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
    5.5%收取;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6.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 农村拆迁住房补贴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农村拆迁住房补贴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拆迁补助费和过渡费。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1、卖方起诉的纠纷 卖方起诉的纠纷多表现为:卖方没有房屋权属证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农房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但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利益的驱动使卖方不甘于当时的价格而试图收回房屋再次获利。因此,卖方常以买卖合同违反《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为由,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买方起诉的纠纷 买方起诉的纠纷具体来说为:由于农村房屋不具有产权证,或仅有乡镇产权,因此,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的。加之,目前一些政策性文件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村房屋,于是买方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由卖方返还购房款,或请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
    3、其他与农房买卖有关的纠纷 此类纠纷并不直接表现为买卖合同纠纷。例如,农房联建一般是农民出地,他人出资来共同修建房屋,修好的房屋由双方协商进行适当分配。
    二、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 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3、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申请调解处理 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4、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小贴士: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立足于解决问题,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关系,而不要引起讼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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