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孩子还没有跟上我的户口,我还能享受当场的一切福利吗?

离婚
2020-03-14 21:4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般办理婚迁户口手续为: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关于离婚后孩子户口的问题,请看以下几点:

    (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 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 一、1,孩子申报户口和女方的户口是否随迁至男方,没有任何关系。
      2,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二,新生儿申报户口的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