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加工厂上下班受了工伤事故,因为没交社保,企业出了治疗费就无论了。我就要申请办理工伤申请,跑了十多天社保中心审理了。今日刚审理,企业责任人要我撤销工伤申请,由她们来申请办理,这有差别吗?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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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员工申请的工伤认定,员工不愿意认定,公司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即可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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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按以下步骤来操作:
1,您需要先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许多,不仅仅是劳动合同)
2,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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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发生工伤的赔偿责任由谁负责?
工伤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责任,劳动者在工伤发生过程中是免责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则工伤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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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