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借钱多年,破钱多年,但始终存在心态,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财产保全来捍卫他们的权利?

2020-03-14 08:41: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一、申请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以山东为例,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权人(即车主),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是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条件。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申请诉前保全要防止保全错误,因为如果保全错误的话,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为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在肇事司机是车主、或者肇事司机属于职务行为或者有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一般车主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但是,如果肇事司机不是车主、司机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也不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车主一般是不负民事赔偿责任的。而事故车辆属于车主所有,如果保全事故车辆,给车主造成损失的申请人需要赔偿。  
    二、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第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第二,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车辆的,可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后,方可对肇事车辆予以放行。  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法院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以及财产保全的情况。对肇事车辆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时办理肇事车辆的移交手续。  第四,对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要妥善保管,有关收费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门扣留的肇事车辆或违章车辆都停放在社会开办的停车场内,停车费较高。建议对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在其拍卖所得款中,优先支付赔偿款,以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
  • 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申请,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
    1.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3.在起诉前,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且必须提供担保。
  •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
  • 您好,债务的保全方式:债权人的代位权
    1、代位权的概念: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具有如下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基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而对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效力的扩张,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的权利,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3)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
    (4)代位权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有效行使,而非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
    2、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3、代位权的行使:行使主体是债权人,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必要为其限度。
    4、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债务人。债权人可直接受领次债务人的清偿。
    三、债权人的撤消权
    1、撤消权的概念: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消的权利。
    2、撤消权成立要件:
    (1)客观要件: 须有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 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债务人的行为须为财产为标的。 债务人的作为须在债权成立以后所为。
    (2)主观要件:债务人主观上有恶意。
    3、撤消权行使的方式与效力: 与代位权一样,债权人的撤消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而不得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行使。 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消,即自始失去法律效力。 对于行使撤消权人的效力:有权请求受益人或受让人向债务人或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涉及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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