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觉得资询一下,现在我19岁,我目标26岁,从2013年刚开始同居生活,2014.7.7办的婚宴,2014.10.17生的,小孩,应当归属于事实婚姻了吧,如今他怀着小孩跑了,藏起來了,跟我要钱,说钱来到就回家,我该怎么做

2020-03-14 06:09: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上并没有同居生的孩子这一称谓,婚姻法把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现实中,非婚生子女常常被称为私生子,这是一种轻蔑的称谓,似乎私生子就是低人一等的。
    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
    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因此,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
    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双方的子女,男女双方都必须对同居生的孩子承担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
  • 事实婚姻不被法律承认,直接分开就可以了,不需要办理手续;
    孩子抚养权建议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   《婚姻法》修正后,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一说,因此,无论同居多少年都是同居关系,而成为不了合法夫妻。
      如果已经同居,建议立即补办结婚证。
      如果要解除同居关系,直接解除即可,不必经民政机关或者法院,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或者子女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财产或子女问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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