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在停车场,停在同一辆车上,烧了,我们属于同一家公司,车是个人购买的,保险费由个人交给公司,然后由公司统一支付,我们是强大的保险,第三方,客人,玻璃,承运人,目前,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说不是自动点火保险,2,不是第三方,我只能被起诉,我想问,谁该起诉?保险没有胜利?

2020-03-14 01:4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在购买和同的时候都需要签订有效的保险合同,而保险合同是具有法律的效应的,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按照合同进行赔偿,那么我们是可以起诉保险公司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先予赔付。新保险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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