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超市工作了四个月,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公司给我介绍了另一份工作,没有保险,我选择了公司的另一份计划,每月补偿半个月的钱,我希望公司帮我开一张失业证书,他不会谈判,我寻求劳动仲裁帮助,但是现在公司连钱都没给我,我该怎么办?

仲裁
2020-03-13 21:0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以及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你可以因为公司没有给你买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公司无权扣你工钱,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有以下情形时,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一般来讲,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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