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在未婚前有两个女儿,现在我的男朋友和我将分开,两个孩子有出生证没有进入家庭,我的男朋友有两个孩子,我想要一个,所以他不会谈判,如果我带一个女儿结婚后可以重生?现在这不是一个好婚姻会有点麻烦吗?我们分开是因为他对我使用暴力。

2020-03-13 07:39: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证其实就是出生医学证明,简称出生证明。若《出生医学证明》遗失需重新领取的,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由新生儿父母向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由各县(市)区证件管理机构予以补发。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原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三)父母居民身份证;
      
    (四)当地报纸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五)落户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   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 原户主不主动将户口迁走的话,是没有办法将原户口强制迁移的。
    根据现行法律,户口迁移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原因很简单,户口迁移问题涉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根据司法不干涉行政的原则,因此户口迁移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但是类似问题也不是不可以避免,在此给大家做两点建议:
    一、如果可以,最好在买房交涉过程中或者在签订购房协议前就要求出卖方将户口迁出,迁出后再交付卖房款。或者可约定在迁出前只支付部分卖房款,余款待迁出后再支付。
    二、如果户口不能及时迁出的,那么可以在购房协议中约定具体迁出的时间,及未及时迁出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果出卖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那么买受方可依据此条款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这就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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