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公司名义向他人担保向银行贷款,无特别说明。 担保形式是连带责任保证吗? 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如何执行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涉及保证人的个人财产吗?

2020-03-13 07:1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公司担保的问题,《公司法》规定,法律没有禁止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一般来说,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这里强调“必须”——有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 银行贷款拖欠,首先,你不会被判刑
    但你会承担非常大的后果:
    1.银行会将你拉入公民信用体系黑名单,你的个人征信将出现这次贷款的本金、欠息具体金额及拖欠的时间

    2.如果你对这笔贷款置之不理的话,银行会在你贷款到期两年后到法院起诉你,在法院判决下来后银行会对你进行强制还款。
    3.以后只要你去办理贷款,银行查询你的征信都会被查到,全国联网,走到哪都没有办法办理。
    建议:你可以跟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还清所欠利息后办理再续贷一年(不过可能不能续一年了,只能小于一年)
  • 保证人的保证债务源于保证合同,若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的保证债务亦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保证人自然不必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为了骗取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而互相勾结、策划手段,布下圈套而使保证人就范,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保证人对此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保证合同是主合同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签订的,而合同的精神则在于缔约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一致。无论民间借贷合同的债权人对保证人实施欺诈,还是运用生命健康或财产利益的侵害对保证人实施胁迫,即使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上签了字、盖了章,该保证合同仍为无效,主合同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的情况下不得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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