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间二手装饰房间,厨房用具和阳台都有。合同中没有说明这些东西都有说明。只有口头协议。我想这些东西都包括在我看房间里,不能说明。现在原来的房间主要是把厨房用具和阳台拆掉,合同还不清楚,原来的厨房主销毁原来的外观,不是违约。

2020-03-12 21:09: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对违约责任问题,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确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延期交房违约金的约定,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明文规定,违约金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
    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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