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女性订婚,结婚,得到5万礼金,买了房子,都是以女性的名义,车费是我出的,房间出了一部分,女性提出了离别

2020-03-12 12:09: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收到的礼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订婚礼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聘礼,男方给女方家的。
    礼金是彩礼中的主要部分,部分地区的风俗中甚至只收礼金。具体金额是没有标准和硬性规定的,一般首先要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然后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两人的婚后生活规划,经双方商讨确定。
    很多地方(例如浙江的绍兴和嘉兴)为图吉利,彩礼金额一般规定为8等数字,如8万、8万
    8、18万等,
    4、7这种数字尽量不要出现。
    其中上海、天津两个直辖市位列聘礼百万元区,上海为10万元加一套房子,聘礼五十万元区为东三省、江西、青海,基本都是3-8万元加一套房子,东三省为6万
    8、9999改口费、三金加一套房。
  • 订婚后分手,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当支持。详细内容下面   相关法规以及我国《婚姻法》均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双方虽然按照民间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但最终因分手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没有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给付彩礼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当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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