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虽然买了房子,但是现在住不下去了。 原住宅主的具体地址现在不知道。 只有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 今天和法院商量,如果没有具体地址,发票送不到,或者对方不出席,我的起诉有可能被驳回。 这样就能强制过户口了吗?

2020-03-12 10:4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 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 离婚法院传票送达: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给被告下达传票,可以直接找到被告要求其签收传票,或者由被告同住的成年亲属代替签收传票。
      如果被告以及被告同住人拒绝签收传票,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传票。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采取公告形式送达传票。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凋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债务追讨的过程中,不符合依法进行起诉的条件的,法院可能会依法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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