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1年8月1日进到如今的企业,企业于2006年3月为我交社保,企业因为融合要载减工作人员,可是我又与企业签署了无固定不动限期劳动合同书,企业要停止我的合同书,我想问一下企业应如何赔付我.企业可否将我的社保补缴到180月.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12 10:0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这种情况下,参保还是很有必要的,相当于个人社保缴费年限一次性增加,这种机会不可多得。建议你向亲戚朋友借一些钱,最好也交上。
    2.如果因为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选择不补缴,就视为保险中断,也没太大关系,只要以后累计缴满15年就可以。
  • 如果你是城镇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办理社保自缴费缴纳社保。
    如果你不是城镇户籍居民,你不可以申请社保自缴费缴纳社保,只能通过再就业单位续缴社保。
    如果你是农业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如果有单位的话,由单位持你的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到社保办理。
    如果没有单位的话,自己执身份证、户口本、社区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如果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也带上)到社保即可办理
  •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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