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生猪131532元屠宰后,销售系统肉,非法屠宰销售的生猪扰乱市场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犯罪事实明显应当作为违法经营罪

2020-03-11 10:35: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非法经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从事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上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完全被非法经营罪所包含,是法条竞合形式之一,即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特别法,非法经营罪是普通法,对这种情况,应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适用特别法条文,即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行为人本身的经营行为就属于非法,而其又在经营的产品中掺杂、掺假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这种情况属于想象竞合犯,即一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不同罪名的情形。对此,理论上一般从一重处断。依据法释
    (2001)1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里的处罚较重,不是指某一罪的法定最高刑或法定最低刑较重,也不是指某一行为根据某一犯罪处罚的量刑较重,而是某一行为适用某一罪的某一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较重。就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比较,轻罪,非法经营罪处罚较重;重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较重。所以,如果情节轻,就应定非法经营罪;如果情节重,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对于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进行详细规定,对于涉嫌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一经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经营罪中非法经营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非法经营如果构不上犯罪,那只能进行行政处罚。具体要看非法经营的种类,假如非法经营的是烟草专卖品,如果达不到刑事犯罪的,没收烟草专卖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第三十三条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罚款。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