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房子已被法院拍卖,人民法院出示屋房使用权归法院拍卖的买受人全部的裁定书,却在政府部门征缴的時间以后,那麼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是不是应当撤消?

拍卖
2020-03-11 08:17: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七)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 房屋拍卖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证书的注销登记;  房屋转让合同(原件,法院判决的除外);  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  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单方申请的,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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