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方合方合伙开店,由于经营不善需要增加资本,一方当事人没有增加资本,要求尽快转让,然后转让,转让费后与不增加股东有任何关系?

2020-03-10 23:1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加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  根据上述规定,在个人合伙中,合伙人可以拿资金、实物、技术、技术性劳务等,作为合伙的投资。应该说,凡是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的标的,都可作为个人合伙时的投资。
  •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存在整体转让,因为合伙企业是人和企业,只有合伙人入伙和退伙之说,转让的也是合伙人的身份及合伙份额。操作上可以先由原来的两个合伙人一致同意新人入伙, 再由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合伙人退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你好,这是公司增资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基本户入资(帐号内预存增加的注册资本) ↓ 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出验资报告 ↓ 工商局受理、发照 ↓ 划转注册资金
    一、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基本户入资
    三、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出验资报告
    1、公司全套证件复印件
    2、股东会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
    5、上个月的会计报表
    6、股东资格证明及出资比例
    7、旧验资报告
    四、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4、验资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6、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7、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五、划转注册资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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