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去世后,我嫂子邀请了一个人来家里。上次他说他想建一栋房子,并让我签字。我认为这是一个好迹象,但是如果他们不支持老年人,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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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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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
二、三款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尽抚养义是子女尽赡养义务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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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赡养老人,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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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