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同事借了我的身份证,然后没告诉我该怎么办,我拿了我的身份证去贷款,然后他逃走了不是骗子。

2020-03-10 19:1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经济纠纷,身份证不能作为证据之一,要提供有效证据才可以作为依据。比如借款,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即使有身份证也没用,因为只凭身份证无法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还需要有银行转账记录或者是债务人的收条等证据进行证明。建议最好写借条,并要求其提供财物担保或提供担保人。
      同时,抵押身份证,对方可以挂失,身份证就失去意义。而且个人不得扣留别人身份证,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有权扣押居民身份证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如果个人抵扣身份证还需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 怎么才算诈骗?一般来说,诈骗罪的构成为: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与借贷纠纷的区别:  在实践中,有时对贷款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之间的界限认定往往比较困难。要分清二者的区别,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如果已经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严重履约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果无法履约的原因形成于获得贷款以后,或者行为人对根本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贷款诈骗,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二)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欺诈贷款的故意,不应以诈骗论处。  
    (三)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设法偿还。如果行为人仅仅口头上承认欠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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