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车主,车是全保,对方是电池车,我正常车,我正常驾驶,对方反向驾驶,我支付次要责任,对方支付主要责任,现在对方的评估费、上诉费、非医疗保险费,我们保险公司不支付,要我支付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3-10 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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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是两年,事故导致财物损失诉讼时效也就两年,如果对方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是可以不受理的,即使法院受理,也会由保险公司应诉,不需要您个人承担。如果进入诉讼程序,交给保险公司就可以了,您只需要与您的保险公司保持沟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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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中负主要责任应承担的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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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交强险的赔偿情况为:
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
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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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