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年假务必是按在同一企业的工作中计算时间吗?我96年11月报名参加工作中,2004年4月到如今的所在单位迄今,企业帮我算的应休十天,我觉得不科学,现在我社会保障卡上总计上班时间早已够二十年了,应当休十五天才对,是不是?求出感谢??

社会保障
2020-03-09 19:3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一、法律根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二、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带薪年休假报酬的计算公式  第一步: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第二步:折算后不足1天的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带新年休假计算报酬的天数取整数天数  第三步:带新年休假报酬=带薪年休假取整数后的天数×(前12个月平均工资÷
    21.75天)  例如:一职工参加工作年限为11年,与单位于2008年12月1日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前每月工资为3000元。  
    1、(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35天÷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0天—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0天=带薪年休假天数
    9.18天  
    2、折算后计算劳动报酬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9天  
    3、带薪年休假取整数后的天数9天×(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00元÷
    21.75天)=带新年休假报酬
    1241.38元  
    五、新进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计算  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某单位于2008年9月1日新招一名职工,该职工参加工作有5年。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122天÷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天=带薪年休假天数
    1.67天  折算后实际应享受的年休假为1天。  
    六、单位当年不安排待薪年休假支付的劳动报酬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内容?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
    (二)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三)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四)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收入补助和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一些单位原来的休假规定是;工作满五年的可休假10天。而新规定明确,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那么,该单位员工连续工作满六年时,到底该享受多少天的带薪休假呢?  专家解释,最新的带薪年休假规定覆盖面很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都属此规定的保障对象。
    这一规定中的具体休假天数,指的是;下限,也就是说,单位规定的休假水平不得低于新规定中明确的天数。  因此,上述案例中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至5年、且未出现新规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员工,在原单位休假规定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新规定可享受5天的带薪休假;而工作满6年的员工,按照单位原规定依然可享受10天年休假;如果单位休假规定有变动,员工则按照单位的新规定休假。
    同时,按照新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假期。  目前许多企业都忙着应对新规。原先休假水平就高于新规定的单位表示,并不会因此调低休假天数,只会将原先遗漏的人群补上;另有一些企业表示,由于一下子休假总人数增加,有可能对新老员工区别规定,或是将单位新老规定的休假天数平衡一下,以缓冲新规带来的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