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依靠公司建桥,无力支付工程款,现有5家在法院立案,有2家案件,法院执行司法拘留,头15天后又连续执行15天,会面,然后继续拘留,还是不接受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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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欠债人被依法判刑,债务能否追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通过下数方法进行解决:到服刑地管辖法院起诉,待判决产生法律效力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条件不允许会暂停执行,待条件成熟后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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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对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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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程序
(一)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制
立案登记制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的处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
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四)严格执行立案标准。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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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