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2016年9月20日我在惠州加入了一家公司,一年没有买我的社会保障,我该怎么办?

社会保障
2020-03-09 13:20: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处理,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
    一、用工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的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你二倍工资;
    二、用工单位未为你办理社会保险,要求他们为你被办;
    三、基于用工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未为你办理社会保险的事实,你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对方按每年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你经济补偿;
  • 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应如实填写《XX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并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对于个人来说国家法定规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1、如果是申请自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累计缴纳年限15年,是可以不缴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
    2、如果是有工作单位的在职员工,则必须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累计缴纳年限15年,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
    3、社保是缴纳年限越长,缴费越多,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公司不交保险的话,相关部门会对你公司进行处罚,并且影响到公司的一些年审。如果公司不给你们交保险,你们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是免费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相关法律条文: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