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我的朋友一个保证金,数额为10万,为了让我放心,我的朋友和我签了一个保证金,她自己10万元,这样的保证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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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草《还款承诺书》应当注意的事项:
1、应精准表述欠款事由
首先得把欠款的事由表述精准,不能就简单只写欠款数额。欠款事由要详细到:为何欠款?共拖欠多少本金?利息如何约定?
违约金多少?应当何时还款?从签订《还款承诺书》之日起延期到何时还款?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还款?等等。你表述的越详细,越具有可操作性。
2、应约定
违约责任
债务人虽然起草了《还款承诺书》,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到期依旧还不上欠款的可能,所以得在还款承诺中约定违约责任,加大违约成本,从而激励债务人去守约。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提请注意的,就是关于承诺分期还款的问题。如果是分期还款的,可以要求在还款承诺中加上:“如果债务人有任何一期还款逾期的,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这样约定的好处就是能督促债务人及时还款。
3、应由债务人亲笔签名
在《还款承诺书》签名之处,务必让债务人亲笔签名,而且务必写清债务人是在哪年哪月哪日出具的《还款承诺书》,以便日后作为诉讼
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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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有关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一般保证中,主债务
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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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
担保合同是主
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物权法》第172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规定表明,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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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