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房东签订的五年租赁协议,现在不到半年,考虑到租赁区不合适,停止租赁,但房东说不,每年还要支付五年租金,如果你现在搬出去的话还要多出一万元。

2020-03-08 21:0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
    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装修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 房屋出租以后的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
    扩展部分: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十五条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 租赁协议通过代写合同达成的,不会对你不利,因为你的签字行为是受他人委托而代签的行为,合同所确立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与代理人无关。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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