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把我判断销售假药赢利一千元,,如今人民检察院提议定刑六到八个月,罚款,我同意交罚款,沒有其他案底,会较轻如何判,判了是否会立刻收监

刑事辩护
2020-03-08 19:0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罚金属于《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因此,交了罚金不判缓刑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规定,保证金将被没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23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可知,虽然蒋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判刑。
  •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141条第1款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 销售假药罪,主要是依据所带来的危害后果定罪处罚,销售获利金额也是一个量刑依据。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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