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人生了孩子,但是我是第三者,孩子应该怎样上门,女人的感情破裂四年了,我的孩子五个月了,男人又不同意离开,该怎么办呢

2020-03-08 09:5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上户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 我国《婚姻法》第32条也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此,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离婚的话,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下列:
    1、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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