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了,孩子对我作出判决,单身儿证还有用吗?

离婚
2020-03-08 06:1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
  • 离婚,孩子判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