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女性两地分居4年了。有小孩子,女性从两地分居刚开始就没管过小孩子。如今上告离异,小孩子能够不给女性吗。两地分居这4年资产如何分,男性能够申请办理资产分离出来吗?女性无储蓄,4年之内也要男性时常资产援助。假如借款个贷款购车要和女性分吗?

2020-03-08 02:4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债务人不愿还债,那么申请财产保全,诉讼后可以根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执行;不存在受偿顺序问题;
    如果债务人没有偿债能力,你申请财产保全后如果别的债权人也就债权起诉,这是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涉及清偿顺序问题;
    如果债务人没有偿债能力,你申请财产保全而另外的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则涉及清偿顺序问题。
  • 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办理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离婚纠纷中的一大难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此,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才需分割,个人财产是不用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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