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毕业实习生。我是在2越28号那天去上班的,5月2号辞职的。其中,公司只给我200块钱。当时说好1300一个月。辞职以后,老板说5月20号会发工资,后来没发,又拖到6月20号,还是没有发。其他同事的也没有发,他根本就没有和我们签合同。6月19号的时候,我问他要钱,他说:我问他要钱态度不好,说我要告他是在威胁他。那时候他说20号发,但是今天都23号了,还是不发工资。我以前在他公司是做杂志编辑的,我手上有杂志的样板,而且同事可以给我作证我上过班。 我只是想拿回自己的工资,也希望他可以受到应有的惩罚,让其他同事也能拿到工资,不要在让其他不明白公司的人被骗。 您能帮我分析一下,到底是直接找他拿比较好,还是直接去劳动局,或者直接告他?谢谢了,我真的很需要帮助。

2018-09-13 11:1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

  • 1.最后一次向老板明说让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资.并明确告诉他如果他还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他不给.协商不成,不要拖,马上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
    3.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你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4.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胜诉,不需要支付仲裁费用.
  •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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