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9个月的公司没有向我交社会保险。 员工告诉公司,公司想偷偷投保社会保险。 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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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
无故解除合同是违法解除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主张用人单位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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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社保的流程如下
:1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到社保领表,填好后办理社保登记证。
2公司、社保、银行签署三方协议(代扣代缴)。
3利用采集软件录入公司信息、员工信息,做报盘文件,打印人员增加表到社保报盘,先去医保再去社保。
4报完后一个月到指定银行领取个人医保存折,基本完成。
5每年4月做社保基数核定,医保定点医院变更。
6增减人员在每月20日前报盘。
7缴费基数是按照你当地去年平均工资的40%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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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单位职工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 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 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 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 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 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 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
2. 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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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保的规定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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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