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安全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未执行此方法要求的生产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的,勒令期限纠正;造成产生制造安全生产事故的,中止或是撤消其与生产安全相关的资质;构罪的,按照刑诉法相关要求追责刑事处罚。如何算构罪?

其它
2020-03-07 00:26: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从77条至95条共19条,主要规定了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验、检测的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 向金融机构融资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金融机构向来是企业融资的首选,企业能否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资金,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作为传统的企业融资渠道,虽普遍适用,却也不乏风险。
    司法实践中,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主要涉及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高利转贷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