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10月借给了2万人,我没有贷款。我说我会还款一个月,但我还没还。但是有银行转账记录,他的联系号,他的银行卡号,没有联系地址。我一直打电话,我不接电话,我打电话给警察或者我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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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在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的时候,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
证据之一,只是因为其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力较强而已。
因此,是否有借条,并不是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
如果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便很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就题主的问题,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你准备以下证据:
转账凭证
支付利息的凭证
对方承认借款的电话录音或者交谈录音
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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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借贷关系而言,借条是十分有利的证据;
2、录音录像,那怕是偷录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德,目前法庭也是会采信的。
3、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之一。又如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QQ留言等,都是合法的证据,你可以加以采集。
总之,民事诉讼只要有适格的原告,在起诉状中写明被告的是谁,请求解决什么问题、根据是什么、理由有几条,同时起诉的事情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属于民事诉讼范围。这四个条件同时具备了,就可以起诉。至于能否胜诉,那是另一回事。
从上文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得知,即使债权人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借条并不影响债权人的诉讼权利。但要想获得诉讼胜利的话,那么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了,像录音、证人证言等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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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时候,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只是因为其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力较强而已。因此,是否有借条,并不是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如果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便很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你准备以下证据:
1.转账凭证
2.支付利息的凭证
3.对方承认借款的电话录音或者交谈录音
4.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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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还,即可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或者
违约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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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