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想商量一下,我向同学保证,因为过期没有还款,保证人有责任向她还款吗?

2020-03-06 14:5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担保的担保期限届满。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如有约定按照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限,仅仅是复印件是办理不了保证的,即便办理了,对保证人也是不能产生约束力的;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而担保人拒绝再次保证,那么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主合同依旧有效,担保人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如果持复印件去续保。
      另外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则是您贷款到期后6个月  您还,正常情况下,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贷款到期不意味着保证期届满,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需要保证人亲自到场签订合同,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借款合同担保人代为还款之后向谁追偿?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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