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嗨,我在2003年买了一栋房子。我全买了。我没有开罚单,没有房子照片,我没有住。我今天去看了。我发现房子被法院封了,法院的执行令。是2017年。1月8日,它就要封住我的房子了。

2020-03-06 12:1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法院拍卖的房屋都是取得合法产权的,这样的房子买下来都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有时法院也拍卖暂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或在建工程,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购买的。具体有关法院拍卖的房产买卖问题   法院拍卖的房子能买吗。
      法院拍卖房屋,指的是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通常简称为“法拍屋”,也有称之为“银主盘”。但是法拍屋并不一定是从银行查封而来的,私人查封也有。多数房屋都有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出去时都会办理设定抵押权,拍卖时银行有优先受偿权。
      其实买“法拍屋”与买其他楼盘并没有什么大差别,都要留意物业的权属,一定要是“干净”的物业。首先要了解清楚被拍卖的房屋是通过法院查封抵债,银行抵债,还是自行协商抵债。
    一般法院查封抵债和银行抵债都会在房管局备案,并有法院出具的相关查封、扣押或拍卖通知书,或者银行抵押通知书。   一般情况下,法院拍卖的房屋都是取得合法产权的,这样的房子买下来都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有时法院也拍卖暂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或在建工程,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购买的,但法院拍卖的房屋能否办理产权证取决于房屋在变卖或拍卖之前的产权情况,所以在竞拍前可以先向法院了解该房屋的权属情况。
    否则,在拍卖现场,拍卖师是不会向你介绍房屋产权情况的,切记。   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属于合法登记的房产且手续齐全,是可以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房产证的。
    如果拍卖或变卖的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就没有办理房产证或初始产权登记,且没有办理的原因是原产权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具备产权登记的条件,政府主管部门不予登记的,这种情况购买查封的房屋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但如果原产权人只是因为不具备行政机关要求的条件而无法办理的,那么在具备条件后或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手段使之能办理产权登记的,购买人也是可以办房产证的。   法律小提示:   如果你对法院拍卖房屋感兴趣,可以多关注法院和拍卖公司的官方网站,信息是最快的,一般有15~30天的挂牌期,足够你安排时间去被拍卖房屋的现场看看,心中有数。
  • 如果只是判决了要强制执行拍卖,还要三个月左右才会开拍卖会。因为还要摇珠选定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按评估报告的价确定保留价,再摇珠选定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要在报纸上登公告,公告必须十五个工作日才能开拍卖会。
    接着就要看能不能拍卖出去了。
    不能拍卖出去的,可再拍卖二次。每次拍卖的间格是二个月左右。拍卖公司要写调价报告给法院,法院批准后,才能再拍卖。
    三次拍卖都流拍的,法院还会有一个六十日的变卖期。
    变卖也不能卖出去,就会与债权债务人一起协商解决。
  • 法院查封房产,但不告知登记机关的极为少见。即使不告知登记机关,如果被执行人不对被查封的房产进行处分,也不会有争议产生。即便有争议产生,如果登记机关没有为被执行人办理处分该房产的权属登记,争议也不会涉及登记机关。因而,这种争议的产生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二是被执行人违法处分房产;三是登记机关为其办理了权属登记。
    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就无从知道应当协助执行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为当事人办理权属登记,不应对房产被查封一事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如果知道房屋被查封,而仍然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转让或设定抵押,这种处分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承受房产的一方,一般也不能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
    (2004)15号文中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即承受房产的一方如果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且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就不予查封。
    因为第十七条规定虽然用了“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的字句,但是其中的“被执行人”在是指在进行房屋买卖时还不是 “被执行人”,而是将成为“被执行人”;其中的“出卖给第三人”则是在房屋被查封前,双方已发生房屋买卖的民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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