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是一名乳腺癌患者,根治性手术,已被确定为四级残疾,现在需要长期药物治疗,她想回去工作,公司让工作证书,你能开门吗?

公司税务
2020-03-06 06:2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残,鉴定,公司Ⅰ级伤残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a. 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
    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 胸部损伤致:
  • 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赔偿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 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 四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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