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们离异大半年,去档案局小孩是判给男性,但是一直是由男性妈妈养育小孩。是我時间去看看小孩。如今有时他母亲不来接电話和手机微信,我想要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家,小孩这一月28号生辰就2岁了,我都可以孩子的抚养权要回家吗?

2020-03-06 06:20: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法院对于重婚罪的处理结果,会影响和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限制了人身自由,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法院会认为不利于孩子成长,重婚的人则不能拥有抚养权。
  •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2,你要提供男方没有抚养能力的证明,且提供你能给与孩子更好的生活教育成长的能力(如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的,法院一般不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他。

  •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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