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出生在中国,出生证明的名字是英语。 孩子的爸爸是中国人。 孩子可以申请中国护照吗?

2020-03-05 13:2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婚姻里,孩子的国籍要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中国公民不允许具有双重国籍。如要孩子享有中国的国籍,需要属于以下情况所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孩子出生在中国,则该涉外婚姻所出的孩子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孩子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孩子出生在外国,可以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孩子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能在具有中国国籍。
  • 【出生证】 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

    出生证
    出生证

    出生证

    情况。 出生证明也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
    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在办理出国,移民所需材料时,我们用到的出生证明和上面提到的《出生医学证明》有一定不同。

    【出生证】 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 关于领养孩子入户登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满足领养条件的市民需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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