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提交了辞呈,到了26号,现在正在休假。 我请了10天的家。 我10号在别的公司上班。 现在10号发工资的话,就得不到工资了。 我不是违法的吗

2020-03-04 14:1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您还可以选择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关系正式确立之后,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争议,可以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解决,可以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劳动争议仲裁,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劳动者是可以拿回自己的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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