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此期间,同事有不愉快的事情,所以提交了离职证。 第二天,我直属上司和我说我不退休,他说我回来,不到一个星期,公司的人招待,我跟新同事交接,说自己提出退休,我不想交接。 我害怕拿不到工资

2020-03-04 13:50: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可以马上离职,应该完成交接,按正常离职流程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
  • 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支付了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保险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对于拖欠员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厂里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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