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亲和未婚的孩子,现在决定分手,孩子一岁,还在哺乳中,我没有工作,父亲有房间,没有工作,孩子由谁来判断? 如果我想隐瞒孩子的话,他家起诉的时候,我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

2020-03-04 11:29: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归女方,女方不愿意抚养的可以协商由男方抚养。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孩子抚养权会根据双方意见及各自条件来定,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一般两周岁以下孩子是判给女方的多些,但是结果不确定,变数很大。关于财产的话,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债务平均分割。
    孩子抚养费按照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支出计算至18周岁,可以协商。因离婚后女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补偿,另外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1)子女抚养权归属总的原则是在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作风、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工作性质等各方面的情况,来确定子女归谁抚养。
    (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你所述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3)要看具体案情,立案后,若是简易程序审判期三个月,一般程序审判期六个月。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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