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手机店工作的时候手机被偷了,值4000元。 老板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要全部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04 08:1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完劳动合同后,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的,劳动者有权通用人单位协商并且要求其进行缴纳。
    如果劳动者要求后用人单位仍然拒绝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补缴,仍不补缴的劳动者可以到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 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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