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午的课之前,一个女孩正对着后座说话,那时有个男人用铅笔戳穿了女孩的眼睛,眼睛里留有铅笔芯,在医院做了手术洗了。 医生说视力受损,会留下散光的后遗症。 同时,学校还有值班教师巡视的计划,值班教师也一直在教育巡视,从未擅自离开职场。 目前,医疗费用已从受害者家里出来。 学校有责任吗?散光后遗症需要残疾赔偿吗?

其它
2020-03-04 06:4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依据伤残等级来支付的,如果是已经认定工伤,工伤赔偿标准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
    如果没有认定工伤,就会影响。因为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会影响申报工伤认定,影响工伤员工享受工伤待遇,影响工伤赔偿。
    因为工伤待遇的基础是参加工伤保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很有可能也没有工伤保险,这样会影响工伤待遇,影响工伤赔偿。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残疾等级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你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药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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