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天后,女人和男人结婚,他们没有结婚执照,礼物钱呢?

2020-03-03 20:34: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结婚是的彩礼如何处理进行约定,如果不能够达成合一的,可以依法到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依法对彩礼的处理进行判决。如果双方中有法律规定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且另一方提出要请求赔偿的,法院会依法要求该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院明确下发了相关处理标准,没有结婚是可以要回彩礼的,一旦起诉,是可以要回的,关键是要看你们给付彩礼的明确数额和怎样确定已经给付彩礼,可以找证人作证给付的彩礼,也可录音诱导对方承认给付的数额。只要你确定了彩礼给付的数额和证据,胜诉率基本上100%的,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 没领结婚证在孩子归属问题不影响归属判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1,《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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