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上司觉得注销登记很麻烦,所以说办理破产手续注销公司。 破产申请和手续结束后,有必要办理注销手续吗?这两个是独立的,还是有优先顺序的

2020-03-03 20:1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直接委托律师办理即可。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  
    1.破产申请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  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权人在指定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通知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间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  对于公司账目中记载的已知债权人,人民法院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中报债权,通知可以邮寄、转让等方式送达,告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方式,以及在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3.指定破产管理人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  破产管理人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以及清算事务所担任。但是,并不是上述所有的中介机构都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只有在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备案的中介机构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因此,在公司破产立案后,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并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处理破产事务。破产管理人对外代表公司,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破产公司涉诉时,仍然以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破产管理人只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具体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  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是全面的接管,包括接管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洛种公章、账簿、合同、流动资金、劳动人事档案等资料;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行使处分权;决定破产企业是否继续经营,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委托拍卖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拍卖,拟定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等重大事项。  
    5.审计、评估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接受债权申报  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制作债权登记表,记录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债权数额、债权形成时间及形成原因等。  
    7.召开债权人会议  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 公司注销流程:第一步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第二步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lt;公司注销备案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第三步 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第四步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第五步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这样公司就注销了。公司注销的费用代理各个地区不同,大约2000-8000元之间。

  • 一、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
    (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
    (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
    (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2)公告情况;
    (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
    (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二、审查要点
    1、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如公司因违法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可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而申请注销的,不用提交股东会决议,应提交法院破产裁定书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注意注销时间程序:公司决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故清算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必须在第一次公告90日后。
    4、本登记机关登记辖区内的分支机构应同公司一并办理注销。
    5、公司对外投资必须在公司注销前处理完毕并办理完有关法律手续。
    6、如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则企业集团也应一并注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