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欠很多人钱,如今她们保权我们家房地产,我想问一下她们能够申请强制执行我房屋吗?我房屋也有贷款银行7万。

2020-03-03 12:3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强制执行的对象必须是被告的合法财产,如果没有房产证,必须有证据证明房子属于被告。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1份(申请人本人签字或捺印)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3、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只有一审的需要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调解书也需要)  
    5、有法定(指定)代理人的,另提交:  
    (1)法定(指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2)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仅有一套房产,那么,法院只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被执行人有多套房产而法院不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到上级法院执行局投诉处理。
  • 你好,财产保全有两种: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要求: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
    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财产保全的程序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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