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申请了一笔20,000元的贷款,通过了考试并支付了款项。但是,在付款时,客服说您丢失了错误的卡号。卡片被冻结了。给她的银行卡照张相。然后我需要充值400元,交给财务部。财务部会帮我激活卡,解冻卡上的2万元资金。最后,它会和400元一起还给我。我不知道这是真是假,律师会被要求回答这个问题。谢谢您们。

消费者维权
2020-03-03 10:45: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会!各家银行虽然都有银监会统筹监管,但是财务等等却都是独立存在的,你贷款的银行无理由要求另一家银行划拨你的钱。
      当然,如果你的贷款银行起诉到法院,而你败诉,并且拒绝还款的,到时就他们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你的资金,强制还款。
  • 申请贷款应该提交的资料(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例):
      您在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应填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银行提交如下文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8、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9、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10、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11、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或”信用卡诱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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