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都是经适房、丈夫结婚前申请办理结婚后公共性选购,如今丈夫出現生活作风难题!同意舍弃房屋产权!可是未满五年房、有房产证。想先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想问一下如何公正

公证
2020-03-03 10:0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转让公证所需要的材料
      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携带房产转让合同,填写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转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如下:
      
    (一)转让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二)转让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四)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
      
    (五)全民所有制法人组织转让房产的,提供该法人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转让房产的批准文件;“三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法人转让房产的,提供载有董事会一致同意转让房产的书面决议(会议记录);
      
    (六)公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 房产公证一般按照下列步骤操作: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
    2、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公证处索取)。
    3、将上述材料交给公证员审核,审核无误后公证员会就该房屋公证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及做公证笔录,事后需当事人在公证笔录上签字确认。
    4、公证处确认所有材料无误后出具房屋公证。
  • 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