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国外,我想卖长春的房子。 领事馆的政策变更无法公证,因为无法办理委托手续,无法过家,所以想解除房子的买卖合同

公证
2020-03-03 09:19: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二、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三、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书的内容外,一般还应有有无报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时间等内容。
  • 出售委托需要授权委托书,否则可能造成委托代理行为无效。例如房屋委托出售合同,具备内容参考范本。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护照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本人_________因故不能亲自处理座落于xx国xx市 路 弄 号 室的房地产出售及转让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人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全权代表本人履行下列附录中所列第壹至拾壹贰共计十二项权利,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就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 你好。要看委托的是什么事项、委托期限、委托权限,新旧代表人有交接时对原委托事项的处罚情况。若在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的委托事项没有办理完毕,且在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新的法定代表人许可原代理事实继续代理,可以按原委托权限继续行使代理权。
    否则,对于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授权,或者有授权但代理事项已经完成,或在新老法定代表人交接时,撤销或终止代理人的代理权等情况下,原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不能再行使其无权行使的职权。
  •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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