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你好!我父亲保证了60万人,保证人走了,没有付清。银行对保证人的上诉怎么办?孩子影响了保证人吗?保证人能做什么?

2020-03-03 03:43: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帮人担保的情况下,作为贷款人的担保人,需要在贷款人不能清偿到期本息时,借款人可以向你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也就是说,法院可以把你账户内的钱在判决生效后先行划拨给借款人,你则可以另行向贷款人主张要求偿还。
    因为担保是要承担责任的。一些贷款人为了让担保人承担更为完全的责任,会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的。但是,你在担保签字时尽管是你一个人签字,仍不能免除担保责任。
  • 要求保证人还钱有期限限制,该期限被称为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期间经过的效果会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一般保证,即债权人应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才能请求保证人还钱。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保证人不再负有还钱的责任。  
    2、连带保证,即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也可以要求保证人还钱。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要求保证人还钱,那么保证人不再负有还钱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目前银行做担保的方式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质量维修担保、预留担保、海关免税担保、借款担保、透支担保、保释金担保等等;n笼统的讲就是信用担保和抵押担保;n不同的担保方式有不同的法律效力;n信用担保违约会让信用值受损,以后贷款个个方面都会有影响的;n抵押担保对于违约将直接收取抵押物,解决违约问题。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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