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们俩想离异,房屋帮我,,我想要问一下,假如我们俩离了婚,,房屋帮我,,负债有我丈夫一人担负,,他同意,那样能够么,,金融机构或本人有支配权找我想房屋么?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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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
离婚,一方所
继承的遗产是否应当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当视不同情况而定。一般说来,若所继承的遗嘱有明确确定只归继承者一方所有的,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反之,则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评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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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是婚后购买的房子,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与户口无关。
2、你们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现金的流向。不能告法院。
3、婚后购买的房子,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你丈夫构成
重婚罪,离婚时你可以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多少是你的自由,但要求过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4、一审判决后你不服可以上诉一次。二审终审也不满意,可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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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
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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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